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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友网球俱乐部会员管理办法

第1条 总则
  为了健康有序地建设发展健友网球俱乐部,根据俱乐部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 会员资格
  拥护本俱乐部章程及其它各项规定。
  热爱网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真诚愿意与俱乐部中其他球友交流,能从业余网球活动中体会到生活的乐趣。
  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愿意为俱乐部和其它会员服务,能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3条 申请入会
  凡符合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资格的网球爱好者,不分年龄、性别,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向俱乐部提出申请:
1、 访问俱乐部网站并按规定填写入会申请表格。
3、 给会员部发送电子邮件,写清楚个人的基本情况。
5、 给会员部打电话,告诉他们个人的基本情况。

第4条 申请时需提供的个人信息
  申请入会时需要向俱乐部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两部分:必需信息和可选信息。必需信息包括姓名(真实姓名和注册网名至少选一项)、性别和联系方式(手机、EMAIL、MSN三项至少选一项)。可选信息包括年龄(生日)、身高、体重、球龄、球级、职业、住址、个人留言等等。
  在申请时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要求部分信息不向外公开。

第5条 会员档案
  俱乐部将为每个会员建立统一的会员档案,档案中的内容仅用于俱乐部内部用途,不被用作其他商业和政治目的,而且向外公开部分必须经本人同意。

第6条 会员资格
  俱乐部不定期审查新提出申请的人是否符合会员资格,然后以适当方式回复申请者通知其结果。
健友会员分为三种:网上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
网上会员仅在网站注册,不需交纳会费,没有会员卡,可以使用健友网站提供的部分功能,不能享受活动场租和购买器材的各种优惠。网上会员不参加健友英雄榜,参加健友俱乐部组织的各类赛事不能作为种子选手,必须参加资格赛或者预选赛。
  在网站注册并交纳规定的会费,经俱乐部审查批准发给统一格式会员卡,即为健友网球俱乐部高级会员。高级会员可以使用健友网站提供的主要功能,按规定享受各种优惠。参加健友组织的各类赛事,高级会员按最新英雄榜积分确定是否列为种子选手、是否需要参加资格赛。
  荣誉会员是指为俱乐部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正式会员,经俱乐部审查批准换发特别会员卡。荣誉会员可以使用健友论坛的全部功能,按规定享受最高优惠。参加健友组织的各类赛事,积分不够经赛事组织者特别批准,可以持外卡直接进入正选赛。

第7条 参加活动
  通过资格审查的会员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行选择一个已有的分会并经该分会主席同意后,或者由会员部指定并经该分会主席同意后,即可按照其时间地点和活动方式参加各项有关活动。活动中应服从该分会的安排和分配。
原则上,会员有自由“转会”的权利,即可以由一个分会转到另一个分会继续参加活动,但需事先取得有关两个分会主席的同意。
  健友网球俱乐部每年两次以上的俱乐部内部分会之间的队际交流赛,只接受俱乐部缴纳会费的高级会员。

第8条 奖励与惩戒
  对于俱乐部建设有突出贡献和其他成绩的会员,将分别给予各种荣誉和物质奖励;反之,对于少数违反俱乐部章程规章制度表现欠佳的会员,将用适当的途径给予批评。具体奖惩制度另行制定。

第9条 请假
  会员如果连续六个月以上不能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可以向俱乐部提前一周提出暂停参加活动(即请假)。该会员在此假期之内将仅需缴纳50%的会费即可保留会员资格。

第10条 退会
  本俱乐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申请退会的会员需向俱乐部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没有书面申请,同时长时间不参加俱乐部的活动而且未向会员部说明者,视为脱会。如果某会员因其有意的言行对俱乐部造成不良影响、对有形东西造成损失损坏等,俱乐部将责成会员部对该会员进行劝退,后果严重时,经主席团批准,予以除名。后果极其严重者,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俱乐部将向申请退会和劝退的会员退还部分费用。脱会和除名的会员费用不予以退还。

第11条 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健友网球俱乐部制定并具有最终解释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管理办法如果有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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