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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说明
2004年“王子杯”中国业余网球大奖赛共设分站赛8站,分别在北京、内蒙、上海、江苏、福建、云南、深圳、成都举办,总决赛设在广州。比赛设6个项目:18岁至40岁男女单打、男女双打,41岁至60岁男女双打。广州普润斯公司做为比赛的冠名单位及为全部比赛提供比赛用球和分站赛奖品,红牛公司为参赛运动员提供饮料等赞助,总决赛设总奖金40万元。北京分站赛为首站比赛,为推动网球运动水平的提高,为广大网球爱好者提供交友联谊的机会,北京站的比赛将增设新人组及开展多样的联谊推广活动。
二、举办单位
- 主办单位:中国网球协会
- 协办单位: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 承办单位:北京市网球运动协会
北京时代天立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 网站支持:健友网球俱乐部(www.tennisone.net)
三、组委会名单
- 名誉主任:张百发 原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网球协会名誉主席
白介夫 原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老年网球协会会长
- 主 任:万嗣铨 原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网球协会执行主席
- 副 主 任:万进庆 北京体育总会名誉主席,北京市网球协会常务副主席
牟达维 北京市体育局巡视员,北京市网球协会副主席
- 秘 书 长:王宝山 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 副秘书长:渠时永 北京市网球运动协会副主席
陶 红 北京时代天立体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仲裁主任:张文尧 北京市网球运动协会秘书长
- 裁 判 长:耿世荣 中国网球协会裁判委员会委员
四、比赛时间:
2004年5月 20日-23日
20、21日:17:00-22:00
22、23日: 9:00-22:00
五、比赛地点: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网球场
六、比赛项目
- 甲 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 乙 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 新人组:(北京分站赛新增项目,此项目获得名次的运动员与总决赛无关联)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七、参赛资格
- 比赛设甲、乙两组:
甲 组:41-60岁, 1963年12月31日以前至1944年1月1日以后生。
乙 组:18-40岁, 1985年12月31日以前至1964年1月1日以后生。
新人组:18-60岁, 1985年12月31日以前至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赛资格:未参加过全国、北京市级的业余比赛)。
- 参赛运动员不限国籍,不限地域。
-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专业网球运动员和退役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
中国内地参赛运动员应为目前未在且未曾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并且没有参加过国际、国内网球巡回赛者。
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参赛运动员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
- 运动员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否则比赛出现问题,大会概不负责。
- 获得各分站赛各项目前4名(对)的运动员具有参加总决赛资格。
八、报名办法及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2004年5月10日,如参赛人数达到限额,组委会有权提前终止报名。
- 报名地点:首都体育馆网球中心286室及承办单位指定报名点。
- 报名办法:参赛运动员可到指定地点填写报名表、交纳报名费,或网上下载报名表回传,报名费可通过邮局、银行汇款。
- 报名费:每项每人50元,兼项100元,报名费应在赛前一次交齐,一经抽签不再退费。
- 联系方式:
九、比赛办法
比赛分2个阶段,第1阶段分组循环,第2阶段同名次淘汰。
比赛采用8局先胜制,局数7-7时应净胜2局,8-8时采用决胜局决定胜负。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30分钟。
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2人(对)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3人(对)或3人(对)以上得分相同,则按净剩局、分多少决定;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乙组单双打运动员、新人组单双打运动员可以兼项。
十、参赛费用
- 分站赛阶段
分站赛阶段,参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
- 总决赛阶段
总决赛阶段,参赛运动员自行负担交通费用,承办单位负担食宿费用。
十一、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十二、奖品、奖金和积分
- 分站赛各组前8名(对)选手获得Prince网球系列用品奖品,每名参赛选手获赠"红牛"饮料。
- 各分站赛的各项比赛前4名(对)选手获得参加广州总决赛资格。已取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选手参加其余分站赛只记积分,不占该分站赛其他选手参加总决赛名额,该分站赛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选手的名单依次顺延,具体办法由承办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报中国网球协会在赛前确定。
- 总决赛设总奖金40万元人民币(奖金分配比例见附件)。
- 获得奖品、奖金的选手个人所得税自理。
- 各分站赛参赛选手可以获得积分,积分见下表:

- 总决赛参赛选手积分数由中国网球协会另行规定。
十三、比赛用球
- 比赛使用"Prince"牌网球。
- 分站赛每场使用2只新球。
十四、比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大会写出书面材料申诉,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大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五、对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给予四级罚分的处罚。
十六、服装要求
为提高业余网球比赛的水平,凡参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上场比赛。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网球协会
附件:奖金分配表
表一、单打项目奖金分配表
注:
1、单打比赛每个项目总奖金10万元人民币;
2、获奖运动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表二、双打奖金分配表

注:
1、双打比赛每个项目总奖金5万元人民币;
2、获奖运动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中国网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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